新疆医科大学护理教育始于1956年,创建初期为中专教育,1992年开设大专教育,2000年开设护理学本科教育,2002年由原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护士学校、第二附属医院护士学校及乌鲁木齐市卫生学校三校合并成立护理学院。2006年获批护理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12年获批护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4年获批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20年开始招收二级学科护理方向博士研究生。历经66年的发展,形成了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一体化发展,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的格局。
护理学专业先后获批自治区级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建设专业(2011年)、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4年)、自治区重点专业创新创业示范专业(2017年)、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9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0年);《基础护理学》《老年护理学》两门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已被推荐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2021);《基础护理学》课程获批学校第二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022);《外科护理学》《急危重症护理学》《护理研究实践》三门课程分别获批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类、社会实践类一流课程(2023)。
护理学科目前形成地方特高发病护理学、危重症护理与管理学、慢性病护理与管理学、特殊人群康复护理学四个稳定学科方向现有研究生导师103人,其中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导师7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 17人、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91人。年均招收护理硕士研究生60人;博士研究生3人。近5年获批及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6项,省部级科研项目76项;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科技奖励5项。
近年来学院加大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师资队伍结构明显改善,整体水平显著提高。现有特聘内地知名院校客座教授3名,自治区“百名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特聘专家1人,自治区“天池英才”特聘教授1人,自治区“天池英才”青年博士1人,自治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1人,“天山英才”校内项目4人,获“全国高等护理教育杰出贡献奖”1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1人,“中国护士志愿精神贡献奖”1人,“自治区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人,校级教学名师2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名师1人,校级教学能手6人。
学院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不断完善青年教师导师制、临床轮转制等制度,鼓励学历提升,举办各类培训、比赛,从多角度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后备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队伍已形成良好的发展态势。
学院注重开展对外交流,先后赴美国、日本、澳大利亚、香港地区、澳门地区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并与中南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医科大学等多所院校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全面提升办学水平,为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自2020年起,学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具体条件及待遇如下:
类别 |
引进对象 |
条件 |
科研配套经费(不含平台建设费用) |
基础津贴(不含科研、论文奖励) |
住房/安家费(税后) |
职称待遇 |
全职特聘制引进 |
第一层次 |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
面议 |
面议 |
聘期内免费居住240m2专家公寓,服务期限满10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者,学校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转让给个人。 |
/ |
第二层次 |
“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含地方项目)、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团队负责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工程第一层次。 |
自然科学类300万元 社会科学类80万元 |
100万元/年 |
聘期内免费居住220m2专家公寓,服务期限满10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者,学校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转让给个人。 |
直接聘任二级专业技术职务 |
第三层次 |
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组部青年千人入选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百千万工程第二层次、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科技部创新团队负责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团队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社会科学类: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
自然科学类200万元 社会科学类50万元 |
80万元/年 |
聘期内免费居住160m2专家公寓,服务期限满10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者,学校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转让给个人。 |
第四层次 |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2)省部级教学名师;(3)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团队负责人;(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项,在SCI来源刊物上全文发表单篇影响因子10分以上的学术文章2篇或20分以上1篇;在JCR检索源一区刊物上全文发表4篇以上学术文章;(5)《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1篇。 |
自然科学类100万元 社会科学类30万元 |
40万元/年 |
聘期内免费居住135m2专家公寓。 |
按原职称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
第五层次 |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自然科学类:国家青年基金获得者,近5年主持国家级项目(海外应聘者除外),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自然科学:以第一作者在SCI刊源刊物上全文发表单篇影响因子大于10分的学术文章1篇或大于5分的2篇;以第一作者在一区期刊发表论文3篇或一区发表论文2篇、二区发表论文3篇。 社会科学类:近5年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海外应聘者除外);同时以第一作者在CSSCI(不含扩展版)、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5篇。 |
自然科学类50万元 社会科学类20万元 |
20万元/年或按照绩效工资就高发放 |
安家费60万元,享受学校免费提供周转房一套。 |
按原职称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并享受相应待遇 |
类别 |
引进对象 |
条件 |
科研配套经费(不含平台建设费用) |
基础津贴(不含科研、论文奖励) |
住房/安家费(税后) |
职称待遇 |
入编制引进 |
第六层次 |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或国外知名高校毕业或相同水平科研院所的博士研究生。 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发表二区期刊论文2篇;一区期刊论文至少1篇或影响因子8分以上期刊论文1篇;影响因子6分以上期刊论文2篇。 社会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在CSSCI(不含扩展版)、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3篇;近5年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海外应聘者除外);或者其他突出业绩。 |
自然科学类30万元 社会科学类15万元 |
15万元/年或按照绩效工资就高发放 |
安家费50万元,享受学校免费提供周转房一套。 |
可直接聘任为相应专业校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七级),并享受相应待遇。 |
第七层次 |
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 |
自然科学类20万元 社会科学类10万元 |
按照绩效工资发放 |
安家费40万元,享受学校免费提供周转房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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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颜院长:0991-2110292,翟老师:0991-2110345,18690257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