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稳妥做好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依照《关于新疆医科大学接收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及基本原则,制定护理学院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程跟进、保证与监督复试和录取工作各环节有序进行。
(二)成立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专家小组。负责复试相关内容考核,并做好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下设办公室在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二、接收推免生类型及接收专业
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我校《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接收推免生。
三、考生提交材料
考生于9月28日-10月7日完成网上报名,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至招生学院指定邮箱(本校应届生已完成以下1-6项材料提交,仅需提交第7项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页);
2.《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3.《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生思想道德考核表》;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6.CET成绩单,民语言类推免生须另行提交MHK成绩单;
7.《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推免生报名登记表》(PDF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10月13日(周四)上午10:00-13:00
(二)复试方式
本校及外校应届生复试选拔以线上远程网络复试方式进行。
(三)复试准备
1.人员培训:学院对参与复试的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工作的培训。
2.考生准备:详见《关于新疆医科大学接收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的通知》。
(四)复试内容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为15分钟。复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包括基础知识考核、专业知识考核、实验及实践操作技能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等五个方面。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 外语听说能力:英语自我介绍和公共英语/医学英语。
2. 基础知识考核:护理学学科范围内考核。
3. 专业知识考核:护理学学科范围内考核。
4. 实验及实践操作技能考核:护理学学科范畴考核。
5. 综合能力考核: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质等。
(五)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复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10%+基础知识×20%+专业知识×40%+实验及实践操作技能×10%+综合能力×20%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成绩。
特殊说明:学术性学位和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面试工作统一进行,分别单独排名。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保障
(一)做好信息公开和解释说明工作。
学院实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察和巡视制度,制定申诉和复议制度,广泛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实现对复试全程、全面、有效的监督。
(二)申诉与举报
对于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不同情况和性质,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
0991-2110346(护理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新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2022年10月7日